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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如何鉴定危房
新闻来源:
www.scktjd.com 发布时间:2021-03-01 点击数:
危房倒下了,带来的是人们对危房的不安。
什么是危房?如何检测?是否收费?这些都关系到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什么是危房?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谁来发现危房
01政府
政府在特定时期会对管辖内老旧房屋进行统一排查:如地震、大雨等自然灾害之后,政府开展老旧房屋登记造册的时期。
02自查
自查,是否有裂缝等。
危房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有谁提出检测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危房鉴定方法
01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1)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
2)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0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1)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2)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0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0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
1)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2)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05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
1)结构老化的程度;
2)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4)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
5)危险的发展趋势。
鉴定之后如何处理?
01观察使用
适用于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02处理使用
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03停止使用
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04整体拆除
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是否收费
01检测
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02维修
维修费用由房屋所有者负担。房屋所有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治理时,其所在单位可给予借贷;如系出租房屋,可以和承租人合资治理。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并需要拆除重建时,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中央还特地设立农村房屋补助资金帮助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是否强制维修
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给他人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房屋所有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